休學,、復學辦理程序
辦理機構:學籍所在學校
申請對象:因病、出國留學或其他正當理由確需轉學的學生
辦理對象:各學校
受理內容:休學、復學
所需材料:
1.休學,、復學申請表,;
2.因病休學的需要醫(yī)院病歷,出國休學的需要學生的護照和國外學校的錄取通知,。
辦事依據:
廣東省教育廳關于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的實施細則(試行)
辦事程序:
學生家長持醫(yī)院病歷或生的護照和國外學校的錄取通知到學校填寫休學,、復學申請表→學校在學籍網上提交申請→教育局審核
辦理時間:
休學、復學手續(xù)一般在學期結束前或新學期開學后10個工作日內申請辦理,。
辦事時限:受理日起1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