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以下條件的,原戶籍地身份證可以辦理結婚登記:
一、未換領新身份證且必須在有效期內。
二、身份證上除地址外的其他個人身份(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證號碼)信息需與戶口簿上的信息相一致。
三、雙方當事人需共同到任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四、戶口遷移期間的,當事人應當先辦理落戶手續(xù),持新領取的戶口簿,再辦理婚姻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