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據(jù):
《機動車駕駛人業(yè)務工作規(guī)范》第三十三條:對考試預約截止日期及之前申請取消考試預約的,直接予以受理;對考試預約截止日期后申請的,告知申請人到業(yè)務大廳窗口或者委托代理人到業(yè)務窗口辦理。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第四十六條:申請人因故不能按照預約時間參加考試的,應當提前一日申請取消預約。對申請人未按照預約考試時間參加考試的,判定該次考試不合格。
二、具體操作:
1、在考試預約截止日期及之前,需要取消考試預約在12123APP上操作。(在收到短信前,可通過“交管12123”APP—【更多】—【駕駛證業(yè)務】—【取消考試預約】進行取消。)
2、預約考試成功后,需要取消預約考試的,必須提前一個工作日申請。取消方式:
1)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來現(xiàn)場窗口(受理的車管所,帶身份證件原件,委托他人,需要雙方身份證原件和委托書);
2)遠程辦:工作日的17時之前網(wǎng)上完成,每個科目只有一次 ,只針對岑村總所受理學員適用;
3)由學員書面委托駕校代辦取消預約考試。
三、注意事項:
1、如果市民需要取消預約考試,遠程辦故障,請選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來現(xiàn)場窗口或者委托駕校辦理;如果市民是變更考試地地,沒有駕校的,請選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來現(xiàn)場窗口辦理。
2、滿分考試、注銷恢復考試約考后如果需要取消,在考試預約截止日期及之前,需要取消考試預約的請在交管12123APP上操作(在收到短信前);約考成功后需要取消考試的(收到考試通知短信后),請選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來現(xiàn)場窗口辦理;
3、如果情況緊急,請選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來車管所窗口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