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致電12345政務服務熱線,,咨詢企業(yè)銷售海馬及海馬制品如何辦理《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
我局接到咨詢工單后,,立即致電回復市民,,對市民所咨詢的政務事項作出解答。根據(jù)廣東省農業(yè)農村廳《關于啟動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信息管理系統(tǒng)的通知》精神,,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中標有“僅限野外種群”的物種實施標識管理,出售,、購買,、利用上述人工繁育種群不再辦理經營利用許可證。海馬屬于《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中標有“僅限野外種群”的物種,,故銷售人工繁育的海馬及海馬制品憑標識流通,,無需辦理《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市民對我局答復表示滿意,。
下一步,,我局將繼續(xù)提高政務服務能力,耐心解答政務咨詢,,做好行政審批有關政策解讀,、宣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