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天河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公 告
廣州哈游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請人陳守云等10人訴被申請人廣州哈游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案,,因與你司無法聯(lián)系,,現(xiàn)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guī)定,,依法向你司公告送達《應訴通知書》,、《開庭通知書》和《仲裁申請書(副本)》等材料。10位申請人的仲裁請求詳見下表:
案號 〔2025〕 | 姓名 | 請求一:被申請人支付工資 | 請求二:被申請人支付提成 | 請求三:被申請人支付賠償金 |
起止日期 | 金額(元) | 起止日期 | 金額(元) | 起止日期 | 金額(元) |
3495 | 馮英全 | 2024年12月1日 至2025年2月20日 | 30000 | 2024年8月19日至2025年2月20日 | 15000 | / | / |
3496 | 陳守云 | 2024年12月1日 至2025年2月20日 | 7000 |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月20日 | 5000 | / | / |
3497 | 張鳴雅 | 2024年12月1日 至2025年2月20日 | 9000 | 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2月20日 | 1500 | 2023年6月15日至2025年2月20日 | 4500 |
3498 | 陳楊 | 2024年12月1日 至2025年2月28日 | 64000 | / | / | 2024年10月7日至2025年2月28日 | 36000 |
3499 | 陳裕鑫 | 2024年12月1日 至2025年2月8日 | 41252 | / | / | / | / |
3500 | 卓景龍 | 2024年12月1日 至2025年2月20日 | 3500 | 2024年12月1日 至2025年2月20日 | 20000 | / | / |
3501 | 吳秉聰 | 2024年12月1日 至2025年2月20日 | 7000 | 2023年4月6日至 2023年5月15日 | 8675 | 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2月15日 | 7500 |
3502 | 黃梅珍 | 2024年12月1日 至2025年2月20日 | 12615 | / | / | 2020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0日 | 23500 |
3503 | 朱秋歡 | 2024年12月1日 至2025年2月20日 | 9000 | / | / | / | / |
3504 | 吳曉華 | 2024年12月1日 至2025年2月20日 | 12000 | / | / | 2024年8月5日至2025年2月20日 | 4000 |
?,F(xiàn)將10位申請人的仲裁請求,,作為《仲裁申請書(副本)》向你司公告送達。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提交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期限詳見《應訴通知書》。本案定于2025年5月30日下午14時30分在廣州市天河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庭(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石牌東路117號三樓第一仲裁庭開庭審理此案,。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將依法作缺席審理、裁決,。
特此公告,。
聯(lián)系人:梁靜儀,電話:020-87573709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廣州市天河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應訴通知書
穗天勞人仲案〔2025〕3495-3504號
廣州哈游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決定受理陳守云等10人與你司勞動爭議案件,,現(xiàn)將《仲裁申請書(副本)》一份及有關(guān)證據(jù)送與你司,,并將有關(guān)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在送達回證上簽收本通知,。
二,、被申請人應當在收到《應訴通知書》及《仲裁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日內(nèi)按申請人人數(shù)另加一份正本向本委提供答辯書、有關(guān)證據(jù)及證據(jù)清單,,不按時提交或不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本案的處理。在開庭五日前(僅指工作日且不包括開庭當天),,若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或者拒不提供證據(jù)的,,視為放棄舉證權(quán)利,由此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
三,、被申請人如是單位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及其身份證復印件,、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蓋章),。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權(quán)委托書(蓋章)、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等可以證明代理人員工身份的材料,。
四、被申請人如提出反訴申請,,需在答辯期內(nèi)提出,,由本委決定是否合并審理,逾期申請的作另案處理,。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廣州市天河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開庭 通 知 書
案 件 號 | 穗天勞人仲案〔2025〕3495-3504號 |
被通知人 | 廣州哈游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 |
開庭時間 | 2025年5月16日上午9時15分 |
開庭地點 | 廣州市天河區(qū)石牌東路117號三樓第1庭 |
仲裁庭 組成人員 | 首席仲裁員:陳煜琳,,仲裁員:黃波,、趙茜 書記員:梁靜儀 |
聯(lián)系方式 | 020-87573709 |
注意 事項 | 1.被通知人應持本通知準時到達開庭地點,; 2.請攜帶身份證或者律師證及各類證據(jù)的原件; 3.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到庭或者未經(jīng)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將視為撤回仲裁請求,,重新申請仲裁的,將不予受理;若被申請人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到庭或者未經(jīng)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則作缺席裁決,; 4.仲裁庭組成人員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diào)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之情形的,被通知人有權(quán)申請回避,。 |
發(fā)送 單位 |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