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辦關稅〔2020〕95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
根據(jù)“十三五”期間支持科技創(chuàng)新進口稅收政策有關規(guī)定,,并商有關部門達成一致意見,經(jīng)公司改制并更名,,中國經(jīng)濟圖書進出口有限公司,、中國圖書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分別自2019年4月14日、2020年8月7日起,,可按《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十三五”期間支持科技創(chuàng)新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16〕70號)繼續(xù)享受進口稅收政策,。
特此通知。
財政部辦公廳海關總署辦公廳 稅務總局辦公廳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