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行政復議審查決定書
天河府行復〔2022〕140號
申請人:陳某全
被申請人:廣州市天河區(qū)行政審批局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軟件路13號
法定代表人:侯利榮 職務:局長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18年6月14日作出的《準予變更登記(備案)通知書》,,于2022年3月29日向本府申請行政復議,本府已依法予以受理。此案審查期間,申請人于2022年9月14日向本府提交了《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自愿撤回行政復議申請,并說明相關理由,。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二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本府決定依法終止該案的審查,案件到此終結(jié),。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