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行政復議審查決定書
天河府行復〔2023〕137號
申請人:范某靖
被申請人:廣州市天河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珠江新城海月路407號
法定代表人:肖澤順 職務:局長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23年2月22日在全國12315互聯(lián)網(wǎng)平臺上對其舉報事項作出的不予立案決定,于2023年3月1日向本府申請行政復議,,本府已依法立案受理,。
此案審查期間,申請人于2023年4月11日向本府提交了《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自愿撤回行政復議申請,,并說明相關理由,。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二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本府決定依法終止該案的審查,,案件到此終結(jié)。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