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行政復議審查決定書
天河府行復〔2024〕240號
申請人:劉某秀
被申請人:廣州市天河區(qū)人民政府沙河街道辦事處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龍崗路36號
法定代表人:曾曉東,職務(wù):主任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未依法履行某街電梯加裝建設(shè)工程的監(jiān)管職責,向本府申請行政復議,本府依法予以受理。本案審查期間,申請人自愿撤回行政復議申請并說明理由,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guī)定,本府決定依法終止本案的審查,案件到此終結(jié)。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